海原縣多措并舉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 出庭應訴率實現100%目標
去年以來,海原縣采取多項舉措,持續加大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力度,全年各級人民法院受理以我縣各級行政機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共計73件,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應出庭應訴34件,實際出庭應訴34件,出庭應訴率為100%,同比上漲24.5%。
一是進一步健全規章制度。先后制定印發《海原縣關于開展行政應訴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等文件,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整改落實,進一步明確了行政機關行政訴訟應訴相關程序。
二是進一步壓緊壓實責任。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納入黨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內容,建立通報約談機制,及時向縣政府常務會議匯報,對行政機關負責人不按規定出庭應訴的,及時通報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并啟動問責機制。
三是進一步加強工作聯動。建立健全“府院”溝通聯動機制,多次召開府院聯席會議,協調解決疑難案件,對庭審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也及時進行了協調解決。行政訴訟開庭前,由司法部門及時提醒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開庭后,及時對接法院了解案件詳情,切實做到有的放矢。
四是進一步強化監督考核。將行政機關負責人不出庭應訴和不依法履責的行政案件納入負面考評,實行重點考核。開展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專項督查,并通報督查結果。